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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第二批四川省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和智能建造試點項目暨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申報時間流程
征集遴選第二批四川省級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和2025年度智能建造試點項目暨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申報條件要求及申報時間流程等內容,詳情如下,成都市、自貢市、攀枝花市、瀘州市、德陽市、綿陽市、廣元市、遂寧市、內江市、樂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賓市、廣安市、達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資陽市、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涼山彝族自治州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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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試點目標
通過開展試點示范,構建以城市、企業、項目三大能級為載體的新型建造模式,推動新型建造產業工人培育、數字設計、智能裝備和產業互聯網應用等先進生產要素協同,培育產業集群,打造全產業鏈融合發展的產業體系,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試點示范經驗做法和技術成果。
二、征集范圍和條件
(一)智能建造試點城市
滿足以下條件的省內地級以上城市均可申報開展智能建造試點。
1.市(州)政府近年出臺積極支持建筑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
2.有較好的產業發展基礎,擁有勘察、設計、生產、施工、運維等產業鏈要素骨干企業,且具備智能建造技術創新研發能力。
3.有較好的工程實踐應用環境,每年可選擇一批工程實例開展智能建造技術探索應用。
(二)智能建造試點項目
1.項目要求。申報項目應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開工時間應在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之間
2.申報單位。申報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可獨立申報,也可聯合申報。
3.相關要求。申報項目在數字勘察、數字設計、智能生產、智能施工、智慧運維等環節能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建筑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已申報列入省級試點項目的不再重復申報。
(三)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
1.項目要求。申報項目應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建筑項目,開工時間應在2025年2月至12月之間。
2.申報單位。申報項目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可獨立申報,也可聯合申報。
3.相關要求。申報項目主要針對學校、辦公樓等混凝土框架體系的公共建筑,建筑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裝配率在60%以上。
三、試點任務
試點城市應強化智能建造推進工作機制,在完善政策技術體系、建設試點示范工程、構建產業生態體系方面開展創新探索。
試點項目、示范項目應以“提升建筑品質、降低安全風險”為目標,因地制宜集成應用智能建造、裝配式建筑關鍵技術和產品,項目實現高效益、高質量、低消耗、低排放的新型建造,促進建筑業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發展。
四、申報資料要求
試點申報城市應結合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實施意見》及試點任務要求,編制《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實施方案》,說明城市基本情況和相關工作基礎,明確試點目標、試點內容、實施計劃、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等有關工作打算。
試點項目、示范項目應分別編制《智能建造試點項目實施方案》《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實施方案》,明確在項目建設全生命期應用智能建造、裝配化技術的實施計劃、保障措施和指標分析。
五、征集遴選程序
試點城市以市政府名義申報。試點項目、示范項目由工程責任主體單位提出申請,項目所在地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擇優推薦。我廳組織遴選評審工作并予以公布。
六、申報名額分配
第二批智能建造試點城市擬遴選增補3個城市,試點城市原則上符合智能建造試點暨裝配式建筑示范申報條件的項目應積極申報,申報數量不限。其他城市原則上不少于1個。
七、申報時間
2025年3月21日前,請各市(州)將申報資料報送我廳建筑管理處624室。聯系人:趙太均,
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實施方案編制說明
一、城市基本情況
二、相關工作基礎
三、建設實施方案
(一)試點目標
(二)試點內容
(三)實施計劃
(四)支持政策
(五)保障措施
注:試點申報城市可結合實際調整內容提綱。
以上就是小編將為大家具體講解的內容,希望會對大家有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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