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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4年成都錦江區第八批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和第九批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申報時間、申報條件等細則整理,如果成都錦江區企業想要申請非遺相關項目的話,歡迎隨時聯系免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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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間安排
申報時間:2024年5月28日至9月30日評審時間:2024年10月
公示時間:20 天
公布時間:2024年11月
二、申報安排
申報通知及申報規程(電子表格)于5月28日前發布在錦江區人民政府門戶網上,請區級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非遺項目保護單位組織符合條件的項目單位和傳承人按申報規程如實填報,并于9月30日前按要求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區文體旅局文物保護管理所
附件1:錦江區第八批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申報規程
一、申報條件
申報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應符合下列標準:
(一)體現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具有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
(二)具有體現成都文化特色的典型性、代表性,在錦江區范圍內有較大的影響或為錦江區發展做出貢獻的;
(三)具有清晰的傳承脈絡,在成都市范圍內具有較長的歷史傳統;
(四)至今仍以活態形式存在,形式和內涵保持完整。
二、申報材料
(一)申請報告。申請報告需對申報項目的名稱、保護單位(能承擔項目保護與傳承工作的申報單位或錦江區文化館)、申報目的和意義進行簡要說明。
(二)項目申報書。包括項目簡介、基本信息、項目說明、項目論證、專家會論證意見、參與項目論證專家名單、文化主管部門審核意見等。
(三)輔助資料。包括錄音錄像資料、代表性圖片、證明材料、以及其他有關資料(詳見“第八批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申報輔助材料制作要求”)。
(四)申報材料要求:
1、項目申報書內容充實、表達準確,項目簡介簡明扼要、重點突出,請認真閱讀“注意事項及填表說明”;
2、4—8分鐘的記錄片(詳見“第八批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申報輔助材料制作要求”),要將項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與價值、最關鍵的內容與環節介紹清楚,并達到技術要求;
3、項目申報書統一用A4紙雙面彩色印制,一式4份,活頁裝訂;電子文本(Word格式)U盤1份;
4、每個項目應提供能夠展現項目主要環節且高清晰的數碼照片10張以上,并提供配有文字說明、注明版權所有者的照片電子文檔;
5、所有民俗類申報項目,還應提供該民俗活動全過程的實況錄像(提交U盤)3份;
6、為便于保存和查閱,所有申報材料及輔助資料可以按照申報書、照片、輔助材料的順序,拷貝在U盤上;
所有申報材料及輔助資料將全部歸檔,不再退還,請各申報單位做好備份。
(五)凡不符合項目申報條件、申報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未按規定確定項目保護責任單位、傳承譜系不詳、代表性傳承人不明確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申報時限: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30日。
附件2:錦江區第九批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申報規程
一、申報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公民可以自愿申請第九批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一)熟練掌握并承續某項在錦江市范圍內已公布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和錦江區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在該領域內具有代表性和較大影響;
(二)愿在錦江區長期從事并積極開展該項目的傳承活動,培養后繼人才;
(三)身體健康,遵紀守法,愛國敬業。
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搜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從事傳承活動的不得申請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暫不評定為代表性傳承人:
(一)目前在該項目領域內有爭議的傳承人;
(二)喪失傳承能力、無法履行傳承義務的傳承人;
(三)群體性較強的項目,如民俗活動類項目,目前難以確定其代表性傳承人。
二、申報材料
(一)申報表。包括申報人的基本情況,申請及授權書;傳承譜系及授徒傳藝情況;專家會評審意見及參評專家名單;文化主管部門意見等(詳見“第九批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申報表”)。
(二)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表統一用A4紙雙面印制,活頁裝訂,一式4份;電子文本(Word格式)U盤1份;
2、申報影像資料(5分鐘以內,DVD格式)(詳見“第九批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申報片制作要求”)。
(三)凡不符合推薦條件、推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申報時限: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30日。